重大调整!入学、公租房不再卡户口,这类人群利好来了
房产楼市 3天前

中房报记者 许倩 北京报道


一大批因户籍限制卡壳的民生需求,正迎来系统性破局。



5月22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》,目标是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,逐步消除与户籍挂钩的福利,让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同等公共服务。


文件明确子女教育、住房保障等核心问题:推动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、高中教育公共服务;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的未落户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。


5月26日国新办吹风会上,发改委副主任郑备及多部委负责人介绍政策细节。


郑备表示,我国城镇未落户群众超2.5亿人,其中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1.7亿人。推行常住地公共服务,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迫切任务,也是新市民最直接的利益诉求。


“解决好住房问题,让未落户者进得来、留得下、住得安、能成业,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内在要求。”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徐亮表示,住建部正持续优化公租房供给。


同权时代到来


当前,人口跨区域流动已成常态。国家统计局2025年数据显示,全国城镇人口达9.52亿,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升至67.74%,乡村人口4.53亿;全国流动人口规模高达3.58亿,大量未落户常住人口面临“身在常住地、权在户籍地”的权益错配困境。


破除户籍壁垒,推行常住地公共服务,是保障新市民权益、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关键举措。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明确推进该项工作,此次《实施意见》正是将规划转化为具体部署。


六大核心任务明确


一、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


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需挖潜整合学位,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初中比例,推动纳入常住地学前、高中教育服务。


二、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


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,按就业居住年限、住房困难程度确定对象,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。


三、健全就业地参保制度


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保的户籍限制,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。


四、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


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,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。


五、强化就业基本公共服务


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口,依申请认定就业困难并落实援助政策,支持农民工参与技能人才评价。


六、完善兜底性公共服务


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、养老助老、社会救助、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范围。


政策明确完善配套:优化公共服务空间布局;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协调机制,优先保障学校、医院、保障房用地;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机制,加大常住人口资金权重。通过“人地钱”挂钩,调动地方接纳外来人口的积极性。


政策还提出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、常住年限转换等经验;推动城市群跨区域合作办学办医;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省内、跨省通办。


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所长刘旭表示,这些举措是完善“随人走”的政策支撑体系,顺应人口流动规律,打破地域与身份界限,实现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公共服务。


让外来人口留得下、住得安


安居是乐业的前提。徐亮表示,住建部正优化公租房供给,为未落户常住人口提供更好服务,主要推进三方面工作:


1. 完善政策制度


在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兜底基础上,因城施策满足新市民、青年人、工薪群体的住房需求。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,有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。


2. 加大保障力度


2008年至2025年,全国累计建设筹集约1600万套(间)公租房;2025年底,140多万户困难群众领货币补贴,300多万稳定就业农民工获公租房保障。


3. 提升管理质效


健全公租房申请、轮候、分配、使用、退出全流程机制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轮候库,开通线上申请渠道,实现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。


徐亮表示,住建部将落实政策要求,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的未落户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,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,助力“十五五”新型城镇化建设。具体将细化举措、有序实施保障、加强运营管理。


在新市民住房保障与公共服务落地中,深耕本地的从业者能帮你厘清政策边界,规避保障申请的隐性门槛,让权益落地更顺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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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房地产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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